查看原文
其他

【威科专家问答】异地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适用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2024-07-01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力邀知名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税务合规领域合伙人组成专家团队,专业及时为企业解答实务问题。


本文摘录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专家、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巴海鹰女士解答的问题,供用户参考学习。


专家介绍



巴海鹰


巴海鹰女士,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曾服务于德勤和普华永道中国的企业税务服务组、间接税组,具有为国际、国内客户提供税务咨询、税务复核、税务筹划及专业培训的丰富经验。服务客户行业范围广泛,涉及金融行业、能源行业、制造行业、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等。


巴海鹰女士在跨国并购的税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交易架构税务优化、私募股权基金架构、上市相关税务服务及交易后整合服务等多个领域。为国内外并购案提供过商务和税务咨询以及税务尽职调查等服务,还为多家客户提供过跨境服务免税。


巴海鹰女士是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中税协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澳大利亚IPA。 


Q

异地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适用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


问题详情:


我公司为异地独立核算分公司,增值税交在分公司所在地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从事咨询服务。分公司2020年9月设立但是2020年12月才有收入。 


法规上,异地独立核算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可否分公司名义申请增值税加计扣除(总公司货物收入为主)? 


如适用,2021年全年能否申请?因为2020年只有12月1个月收入,法规上看到说“以新发生的连续三个月的销售额取数。”2021年能享受的话,1-2月份没有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否能追溯?


专家解答:

1. 关于第一个问题: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2019]39号公告),“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纳税人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具体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根据提供的信息,贵公司从事咨询服务的独立核算的一般纳税人分公司,符合上述法规中行业要求,即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


此外,若分公司同时符合咨询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要求,则分公司可以申请增值税加计抵减。


2. 关于第二个问题:

答:2021年可以申请,由于贵公司2020年9月成立。根据[2019]39号公告,“2019 年 4 月 1 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 3 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由于分公司2020年12月开始形成销售,需从2020年12月开始计算是否符合咨询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要求。若符合加计抵减要求,可以在2021年以后月份通过填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补充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可以追溯抵减和调整前期的应纳税额,但可抵减以2021年2月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


专家其他精彩答疑: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直接对公账户划拨,不签订借款合同也不计提任何利息, 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签订无偿借款合同,不计提任何利息, 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签订有偿借款合同,双方计提利息,利率在7%以上;计提利息会开具发票,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


查看更多欢迎登录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问答】栏目




威科栏目推荐-问答全库


官方问答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问答栏目,收录有财政部、税务系统(除国税总局外还包括全国各省市税务局百余个)等官方机构公开发布的咨询问答。


截止2021年3月,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已收录官方问答超5条。


还可以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检索,并通过左侧导航栏的“主题分类”、“回答机构”、“地域范围”对检索结果作多维度筛选。



专家答疑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力邀知名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税务合规领域合伙人组成专家团队,专业及时为企业解答实务问题。


进入问答栏目,点击“我要提问”提交问题。我们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答复发送至您邮箱。



威科先行精选多税种多行业涉税疑难问题专家解答内容推出精品合集,以期对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务合规能力提供参考。致敬提问企业的支持和信任,感谢所有专家百忙中详细专业的解答回复。本专题会定期更新,欢迎关注!


推荐阅读


【威科专家问答】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涉税风险问题解答

【威科专家问答】企业或单位的工会向职工发放实物福利或者购物卡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威科专家问答】个人付款,要求开票给公司是否有涉税风险?

【威科专家问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没有产权证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威科专家问答】广宣费关联方间签订分摊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Wolters Kluwer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是威科集团(WoltersKluwer)为中国财税专业人士打造的在线信息库产品,集法规、案例、实务指南、专业解读、智能工具等于一体,为您高效检索,精准决策提供综合信息解决方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